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全资的贸易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自主采购行为,维护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管理,降低采购的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我公司相关材料的自主采购活动,本公告长期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建筑用水泥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本次征集只确定合作供应商,不确定采购数量,征集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在相关网站公布合作供应商名单。
本项目为供应商征集项目,征集人不予承诺合作供应商在本次征集确定的有效期内一定会有项目实施,也不予承诺各合作供应商单位在征集确定的有效期内实施项目的具体数量,具体采购实施在项目落地、采购需求明确后,我公司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以询价采购方式从合作供应商中择优选择签约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履约。合作供应商如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或以次充好、以无货为借口不发货、挂牌贴牌等行为将会被清退出场并承担相应损失以及各项赔偿金。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该因素引起的所有风险,风险一旦发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规模的经营实体;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文书裁判网上没有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
(五)具有提供满足我公司采购需求的服务和产品的能力;
(六)具有类似建材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等;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入围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四)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五)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六)近六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七)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等相关情况);
(八)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其他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
(九)近三年业绩,包括:合同协议书、发票等;
(十)生产商自有品牌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区域代理商的经销商授权书或其他能证明具有代理协议的证明材料(如有)。
(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材料应提供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格式编制完成后胶装两套(一正一副),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材料必须已通过年检。
四、申请时间、入围程序及管理
(一)申请时间
1.集中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9日。
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9日将申请文件盖章密封后邮寄或递交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9号交通集团大厦10楼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材事业部1002室(联系人:张先生 13848170315)。
2.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3.集中申请时间截止后,实行分散申请,分散申请形式:根据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需要进行公开征集。
(二)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对供应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逐一审核,按照以下评审细则,择优选择入围候选供应商。
1.初步审核:供应商应符合本公告附件的“初步审核”规定的条件,若有一项不符合,则取消入围资格;
2.详细审核: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按本公告附件的“详细审核”规定评审标准进行审核,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核标准的,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3.结果公告:我公司将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拟合作供应商,接受社会监督。
(三)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围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入围。
(四)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入。
(五)我公司有权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履约评价,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移除合格供应商名录。
(六)我公司将定期更新合作供应商名单,邀请其参加采购需求调研,适时组织产品推介会。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9日